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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印尼工业园

区域:南宁市-兴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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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金江实业有限公司(印尼工业园)-工业用地出租、项目合资与合作、标准厂房租赁/定制
          招商区域:全国     开发区级别:国家级     总建筑面积:101156.51平方米     总占地面积:128487平方米
    招商范围:塑料/塑胶加工、铝制品加工、机械制造、装备业、电子电器、高级纸业、印刷包装、食品加工、农产品深加工、物流仓储、饮食娱乐等综合性产业
    招商模式:工业用地出租、项目合资与合作、标准厂房租赁/定制等灵活多样化
         投资优惠政策
       南宁—东盟经济开发区享有优越的政策优势,同时享受了西部大开发政策、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、沿海地区开放政策、边境地区开放政策,这将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成本,提高投资回报。 
     
     一、企业所得税主要优惠政策 
     (一)新建企业按国家规定2008年1月1日起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。 
     1.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。 
     2.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,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三年免征,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税。
     3.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,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,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三年免征,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
     4.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减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
     5.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
     6.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,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
     (二)除按国家规定执行新税法外,开发区可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。 
     1.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,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
     2.对新办的交通、电力、水利、邮政、广播电视企业,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70%以上的,内资企业自开始经营之日起,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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